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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有限责任公司的相似与差异

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时,选择合适的法律结构是企业成功落地的关键。相比代表处、分公司或合伙企业,Sdn Bhd 在法律保护、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发展方面更具优势。因此,现在介绍一下SDN BHD的公司架构,为企业进入马来西亚市场提供参考。

 

一、什么是 Sendirian Berhad (Sdn Bhd) 公司?

 

Sendirian Berhad (Sdn Bhd) 是一种私人有限公司结构,从商业理解角度来理解相当“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二、马来西亚Sdn Bhd 与中国《公司法》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相似之处

 

项目
马来西亚 Sdn Bhd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地位
独立法人
独立法人
股东责任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股份性质
私人持股,不公开发行
私人持股,不公开发行
股东人数
一般 1–50 人
1–50 人(普通公司)
适用企业
中小企业、外资企业
中小企业
 
三、制度上,两者的核心主要差异

 

1 、公司治理结构不同

 

马来西亚 Sdn Bhd:
• 必须至少 1 名本地董事
大马EP(Employment Pass)持有者可以担任马来西亚本地公司董事,但需满足特定居住要求。也就是说,对于新设公司,若持有合法、合规的EP(Employment Pass),该董事通常被视为“定居”在马来西亚的法定常驻人员,因此不需要额外聘请当地人担任挂名董事。所以EP是要办的有效证件。
• 必须任命一名持牌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作用:公司与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之间的合规联络人,主要负责公司注册、法定文件申报、公司资料变更备案、公司记录管理以及协助处理公司治理相关事务,以确保公司持续符合马来西亚公司法的规定。
中国有限公司:
•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 不需要公司秘书制度

 

2 、股权制度不同
Sdn Bhd:
• 股份形式管理
• 股权转让通常需董事批准。
具体程序: 转让人找到买家并签署转让表格后,秘书需在董事会议上提交批准。董事会有权依据公司章程在收到申请后30天内决定是否批准,并可在7天内通知结果。若转让涉及原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程序会更严谨。
中国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需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3 、外资限制不同
Sdn Bhd:
• 多数行业允许 外国人100%持股,无需本地股东。
根据《2016年公司法》,外籍投资者可独资拥有公司资产、经营业务及申请工作签证,但部分特定受限行业(如石油、天然气、农业)除外、
中国:
• 外资行业限制较多
• 需要外商投资备案